关于改进财政涉农资金运作方式建立和发展农业保险机制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2-27 12:17:00 人气:118
建议:
一、实施财政资助,发展农业政策保险。一是财政直接注资成立地方性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二是财政入股,建立商业性保险共保体机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财政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代理农业保险业务。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开展主要农产品、规模养殖等险种在内的农业保险工作。通过建立保险补偿机制,解决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开发大额贷款难的问题。
二、发展农村担保机构,解决融资难的障碍。发展农业担保公司的实质,就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有效扩散农村信贷风险。立足我市中小担保公司发展现状,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建立由政府、农村企业、农户等各方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集农村担保基金,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切实解决农村贷款“担保难”、“融资难”的问题。
三、落实和完善财政贴息和风险基金制度。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市级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对金融机构开展国家鼓励的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损失弥补, 形成财政补偿金融风险机制。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粮食风险基金筹集力度,切实把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到实处。
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主辅搭配,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全面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合理统筹资金运作,集中财力办大事。在涉农银行间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招投标运作方式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政府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均应在农村金融机构中运转,以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资金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