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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兰州市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力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7-12-27 12:10:00 人气:133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兰州的城中村改造逐步驶入了快车道,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个新社区悄然落成。我市三县五区的许多农民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拿到了不少的征地补偿款,过起了类似市民的都市生活。但是,随着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在新环境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使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我们特此建议:
      一、 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力度扶持失地农民创业。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加大创业的宣传力度,完善以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培训为主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稳定和完善市场准入、企业设立、投融资等方面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创业的扶持体系。
      二是积极组织失地农民有序转移就业。积极加强城乡就业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城乡结合、省内外结合、政府与市场促进的就业基地网络,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力度,扩大劳务输转规模,引导失地农民有序转移就业。
      三是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凭证制度。对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地农民和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提供相同的就业服务内容,建立相同的就业援助制度。失业登记后的失地农民和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享受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加强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
      一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解决就业为宗旨。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交通网络和枢纽的形成,兰州将会成为资金流、物资流、劳动流、信息流的重要集聚中心和辐射中心。失地农民进入城市的第二、三产业,不仅在于城市产业的发展能否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而且更在于这些失地农民是否具有进入城市第二、三产业所具备的专门技能和知识。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的导向应定位于第二、三产业的培训,其中特别关注的是对他们进行第三产业中现代服务业的培训。
      二是注重培训内容的区分。对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失地农民要根据他们的切实需求提供相对应的个性化培训。对绝大多数没有稳定收入的失地农民,根据不同的对象,应该分别进行基础文化知识,职业教育,城市生活常识、文化文明及法律法规知识和观念的宣传普及和培训。
三是采用科学合理、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首先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举办具有行业特点、针对性较强的专业技能培训。其次与相关的劳动力市场合作,把技能培训与向用人单位推荐工作结合起来。第三是与大量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合作,将培训课堂搬到企业。
      三、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观念
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转变失地农民的传统就业观念,提供更加全面的就业服务,解决就业问题。一是加强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引导失地农民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树立自主就业、积极创业的先进典型。二是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去,不断培育现代文明意识、风险意识与竞争意识,从而使失地农民从传统的“精英主义就业观”转向“大众化就业观”,降低就业期望值,先就业再择业。